多项权益被剥夺 成都一小学职工诉教育局不公

来源:     时间:2021-03-17 16:02     

  “您向省委巡视组反映的...我局正在逐一进行调查和核实,请您理解和耐心等待。”2020年8月12日,罗女士收到了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寄来的“回复”。此前,罗女士多次遭遇教育局不公正对待,2020年7月22日向四川省委巡视组反映教育局的问题,获省巡受理后,交给区政府调查处理。但两个月后咨询结果,却仅仅只收到这个“耐心等待”的回复,而且是被信访人新都区教育局作出的。罗女士大为不解。

  “教育局欺下瞒上,十几年间数次剥夺我的正当权益”,罗女士讲述了自己的遭遇。

  罗女士是成都市新都区某小学的一名职工,从事教学工作18年。2013年8月,罗女士考取了工勤技师证,因学校此前有一位技师退休,按照当时“退一进一”的政策规定,罗女士是唯一符合竞聘条件的人,本应获得晋级。然而区教育局以“新政策下现有技师退一减一”为由,驳回了罗女士的晋级申请。罗女士信以为真,直到2019年初,罗女士获悉当年和她相同情况的人获得了晋升,才后知后觉自己被教育局人事科骗了。

  为此,罗女士多方寻求了解政策,又发现在过去十几年间,区教育局多次剥夺了她的各种正当权益。

  2007年,罗女士取得大专毕业证,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,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,本来符合当时非语文教师申请资格证的条件,但区教育局告知普通话二乙不符合条件,当年转教师的权利被剥夺。

  后来,罗女士申请购房补贴,被区教育局认定为没资格。区教育局后来给出的解释是,罗女士不符合“本人及配偶未购(租)公有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”的申请条件,然而事实是,罗女士至今没有自己的住房,2003年离异独自抚养孩子,依附亲人居住。

  2014年,罗女士通过普通话二甲并取得教师资格证,向区教育局提交转岗(教师)申请后,再没下文。后来教育局人事科给出的依据是,距离工勤技能岗位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,不能转教师。罗女士就此问题向成都市教育局信箱咨询,得知45周岁以下可以转教师,当年她44周岁,完全符合政策要求。不过罗女士曾发现,她档案里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时间被改为2015年(即年满45周岁后)。

  对于长期受到不公正对待,罗女士怀疑自己被恶意报复。究其原因,是因为2003年罗女士因住房权益问题多次找教育局理论寻求解决,结果教育局给当时单位里每个没有获得住房补贴的职工发了三千元,而罗女士的问题没有解决,却遭遇后来这一系列不公平对待。

  对于区教育局“耐心等待”的回复,罗女士表达了强烈不满。罗女士说,教育局作为被信访人是无权受理自己被信访的事项的,应由包案领导代表区政府给她回复,但她连行政程序告知书都没有收到,所以一直以为办理期限是60日。她一直等待政府组织质证、查实、处理,却再无音信。罗女士多次向省纪委申诉无果。

  同时罗女士又向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,区教育局出具了一份回复书,罗女士直斥充满谎言。“我的各项权益都是上报到区教育局就被定为不符合政策,教育局针对我故意变造政策内容,到现在依然如此!”罗女士期盼就事件展开调查,并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规公正处理。

  对于事件后续发展,我们将持续予以关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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